“图书转借”服务
? ? ?12月10日,记者从新疆图书馆获悉,为了增加图书的流转率,方便读者之间的交流,新疆图书馆微信公众平台推出了“图书转借”功能,可以实现读者之间的通借通还。
?据介绍,“图书转借”服务是新疆图书馆的一个创新服务模式。读者无须到图书馆还书,就能把所借的书转借给其他读者,实现还书功能。成功对接的两位读者可以自行约定线下见面,通过扫码实现图书转借。
? ? ?此外,读者还可通过“微信转借”平台发布求书信息及可借书信息,实现图书借阅的“供求”信息互通。
?具体操作方法:关注“新疆图书馆”微信公众号,绑定读者证,然后点击“微服务大厅”,点击“图书转借”。读者借出方登录后点击导览中的“发布”,再点击“发布转借”,选择想要借出的图书(可同时选择多本需要发布的书籍),填写真实的联系信息,发布成功。
?“当面借出”具体操作方法:登录成功后进入界面,A读者借出方点击“转借”,进入页面后点击“当面借出”,选择本次转借的书籍(可同时选择多本书籍),点击下一步,A读者借出方的图书将会生成二维码,出示二维码给B读者借入方扫描。
B读者借入方进入转借页面,点击“扫描借入”(首次借入需验证手机号)。B读者借入方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借阅,即可转借成功。
同时B读者借入方也要仔细检查实体书籍和转借平台显示的封面是否相符,并检查书籍是否残缺损坏,记得带走图书,图书责任归B读者借入方所有。到期还书,或者把书再次转借给别人,让图书在读者之间流通。
另外,读者可在图书转借平台查询个人的信息。点击图书转借—我的,可以进行修改个人联系方式、地址、查询转借消息、转借历史信息等。
新疆图书馆工作人员提醒读者,逾期图书不可进行转借。
文/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饶俊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