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鲁网菏泽2月1日讯 记者了解到,菏泽市图书馆将于2019年2月5日起取消读者证押金与图书逾期滞纳金,办理读者证不再收取押金,采用信用借阅,纳入诚信体系。原含押金的读者证将退还押金,退还押金时间另行通知。
附:菏泽市图书馆关于取消押金和滞纳金的公告
为了更好地推广全民阅读,优化服务,惠及读者,经报主管部门批准,市图书馆决定取消押金和滞纳金的收取,具体实施方案如下。
一、取消时间
2019年2月5日起
二、取消项目
读者证押金、图书逾期滞纳金
三、具体办法
1、2月5日起,办理读者证不再收取押金,采用信用借阅,纳入诚信体系。
2、2月5日起,新借图书逾期,不再收取滞纳金,采取停用读者证措施。所借图书逾期几天(三本书按最长超期时间算,不累计),读者证停止使用几天,到期后系统自动恢复。
3、2月5日之前所借图书逾期者,在2月5日-5月4日期间归还的,免收滞纳金,不停用读者证,请读者及时归还。逾期图书5月5日之后归还的,从5月5日起计算逾期时间,逾期几天,读者证停止使用几天,到期系统自动恢复。
注:原含押金的读者证,退还押金时间另行通知。
2019年2月1日
闪电新闻记者 刘银春 于兴涛 菏泽台 牡丹台 王豪杰 菏泽报道
[责任编辑:杨凡、杨本敬、刘银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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